1.自留地一般是给农民用来修建棚舍等房屋附属设施,以及种植蔬菜等作物的土地。2、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3、作为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与自留地的使用权,是无限期使用的——直至户主死亡、户口迁出时为止。4、自留地是处于宅基地周围的土地,使用期可与宅基地并存。一旦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自留地的使用权也会同时消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转让双方应当都是本村村民(户口在同一个村),受让方目前应当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5、你不要有其它想法(比如依靠买卖的方式获取),不符合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6、你所说的“棚户区”是指什么土地性质的房屋一般商品房所使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其房屋可上市销售;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叫做“小产权房”,是不能上市销售的,不受法律保护。如地处乡镇(村),那么购买这种地方的房屋的时候,就需要慎重考虑了。
2021-03-31 22:29:01 回复专业解答关于农村宅基地转让的一般交易价格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价格问题,我们需要考虑到每个地区的实际状况和黑市行情。由于宅基地无法成规模地进行交易,也就无从谈论其市场价值。因此,对于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均由各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情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且受到地区整体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普遍而言,宅基地的价格大约在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的详细范畴包括哪些在土地范围内的附属物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青苗农作物、林木植被、池塘水库、墓园公墓以及机井油井等。相较而言,地上构筑物以及与土地融为一体的城镇基本设施,例如铁路、桥梁、下水道等等,由于它们本身具有独立的特性,因此通常不会包含在土地附属物的范畴之中。另外,房屋本身作为一种独特的地产固定资产,并不包含在土地附属物中。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界限纷争的妥善处置方法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当涉及农村宅基地的矛盾产生时,当事人双方可先行进行内部和解处理,若其各自均不愿意采取此方式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则可以转向寻求仲裁机构的介入。此外,如果其中一方对仲裁结果感到不满,可以在接收到裁决书之后的3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如何修正农村宅基地面积测量错误若农村宅基地的面积统计出现错误,则当事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更正。如出现争议,当事人必须首先寻求当地政府机构的调解和协助,或者选择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公正解决问题。整个处理流程首先需要村及组级层面的深入调查与协商,然后才可开展确权登记的工作。
专业解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转让对象仅限于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且受让人需要符合相关的申请资格。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经过村集体权力机构的批准,以确保宅基地资源能够得到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同时保护集体土地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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