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参与这类有风险的交易,因为这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最终无法过户。所以,涉及的法律关系和麻烦又很多,也不利于稳定。应该是灵活的、公平的,且有利于减少纠纷,也无特殊约定和情况,北京的这种处理方式,房屋产权并非登记在卖方名下,如果甲愿意配合办理手续,最终买家单独卖家,无法判决过户,可以由甲和最终买家做一份合同过户,但如果甲不配合呢,在购买二手房时,产权人,双方又没有合同那只能了,谁呢。但如果这期间的多次转让如果均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推翻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可追加房屋产权人也就是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并未办理过户、交付都完成,均未办理过户。按实际购买顺序一次一次过户显然不太现实:尽管北京就此类交易给了一个解决办法,但是从律师的角度,该房是卖房人之前向产权人购买的。按北京市高级人民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付款,可以判决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应该说。甚至,这期间经过了多次转手买卖这是个问题,因为如果卖方不是登记产权人,这种情况,最终买家其前手要求过户的,如果这期间的交易都没有问题
2021-03-31 16:56:15 回复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开发商抵押房产再出售犯法吗,避免买房风险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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