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想解除合同,就要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解除的条件
1、只要房屋租赁者与出租方协商一致,任何时候都可以中断房屋租赁合同的。
2、如果是房屋租赁者主动提出中断房屋租赁合同,就要承担依据合同规定的,提前中断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3、如果是房屋出租方没有正当理由(如因人民政府建设需要的房屋拆迁等情况属于正当理由),提出中断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者要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才同意出屋的,出租方要承担依据合同规定的,承担提前中断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4、如果房屋租赁者不同意出屋的,出租方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因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在租赁期间的房屋居住权、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包括出租方也是不能随便侵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房屋居住权、使用权的。
以上是对房屋租赁合同如何才能终止法律依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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