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每周工作加班不得超过这一问题,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处理。
我大致的跟你说一下不定时工作规则,所谓的不定时工作规则是只一天24小时任何时间工作都能够,而且能够不用在单位工作。不如说我要做个文档,如果是8小时工作制,这个文档就要在工作时间的8小时内完成,超发生这个时间在单位做文档,就是加班。如果是不定时规则,我能够在家晚上12点来做这个文档,无时间限制只要把文档做完即可,只等白天工作交付工作。所以,综上所述,不定时工作规则是一种时间上很自由,工作地点很自由,以工作量为目标的一种高效率工作规则。所以这个规则不牵涉加班费问题。这个规则适用于业务员和长久出差办事的人。看你上面的情况好像是被单位欺诈了。如果工作地点固定,工作时间固定,这个不是不定时工作规则。虽然公司有向劳动部门申请,但你亲人的工作时间明显是固定的。也就是说,你亲人的单位用了不定时工作规则给你亲人安排了固定工作时间,这样的话,你的亲人能够去要加班费,或者休假。如果公司不出,能够去地方劳动仲裁组织申请仲裁。不过国企的话就不好说了,因为官官相护的现象也会有。不过至少能够去理论一下,不要让他们看你好欺负。
没有明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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