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自己及他人银行卡的,是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专业解答行为人倒卖自己及他人银行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倒卖自己的银行卡,或者是倒卖他人的银行卡的行为的,并且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此时就是会被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专业解答倒卖自己及他人银行卡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倒卖银行卡的数额如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的数额,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还要缴纳罚金,情节严重的要出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律师解析 倒卖自己及他人银行卡的,是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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