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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分立合并后消费者向谁索赔

张** 陕西-延安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3.19 13:36:19 415人阅读

原企业分立合并后消费者向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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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03-19 13:3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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