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过度医疗可以拒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各地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过度医疗产生的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按谁认可谁承担的原则办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浙高法民一〔2014〕7号十六、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
2021-02-25 08:06:36 回复专业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却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逃避责任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你主动与伤者及其家属进行坦诚的沟通,表达你的歉意,同时尽快告知保险公司,按照保单进行理赔以减轻负担。在必要时,也可以向亲友集资以应急。在整个过程中,你需要积极配合行政机构的调查,确保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专业解答在工伤事故中,医疗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但要是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这笔费用就需要由单位来支付。工伤员工应该优先选择与单位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只要治疗费用符合工伤诊疗项目、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以全额报销。
专业解答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休养期间的工资参照个人前12月的平均工资发放。没有保险的话,医疗费公司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致伤,保险公司需先行承担医疗费用,根据法规,负伤者须得到及时救治。若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超出限额或车辆未保或肇事后逃逸,车主可能需要垫付费用。
专业解答工伤行政复议期间工伤医疗费照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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