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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病假未休完可否继续工伤
可以。虽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是可以解除的。建议人性化处理,要求其来上班,或者提供病假条,如果不来或者也不提供病假条,可以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再发一个通知,因其从什么时候开始旷工未到岗上班,要求其于某年某月到岗,考虑到其是工伤,如果需要休息请提供病假,在规定的时间未到岗,就解除其劳动关系。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这个假期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假期,探亲假是探亲假,年假是年假。年假每个职工都有,探亲假只有符合探亲条件的人才有,按照规定,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和配偶团聚的配偶,每年一次的探亲假,假期30天,另加路程,路费全程报销,未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给路程假,全程报销,已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四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加路程,路费超过本人工资百分之20部分,予以报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单位职工,工伤医疗期结束后,继续休病假,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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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单位职工,工伤医疗期结束后,继续休病假,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解析 1、工伤职工,如因工伤致残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工伤职工,如没有因工伤致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定的条件。如工伤职工没有因工致残,停工留薪期、医疗期结束了,仍继续休病假,一般可认定为属于 “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且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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