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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说想看微信号加好友,请问是否算偷窥,侵犯隐私,盗取信息,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其删除好友?

ask****523 黑龙江-哈尔滨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2.09 08:52:08 452人阅读

半年前加了一个喜欢的女生微信,后来我同事要看朋友圈照片,我把她朋友圈点开给他看了,但在我点开头像一瞬间,我同事看到微信号偷偷记下来,后来瞒着我加了微信,我不知情。后来女生把我删了,我问我同事加没加过女生,他说没有,时隔快半年,我又追问,他承认了,但女生换微信了,他俩现在还有微信。请问我同事当初只说想看朋友圈照片,并未说想看微信号加好友,请问是否算偷窥,侵犯隐私,盗取信息?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其删除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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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09:12:08 回复

一、偷窥别人隐私是什么罪 偷窥,法无明文规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只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当然如果要求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点就拘留几天以示惩戒。 相关行政处罚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什么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 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一、偷窥别人隐私是什么罪 偷窥,法无明文规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只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当然如果要求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点就拘留几天以示惩戒。 相关行政处罚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什么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 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一、偷窥别人隐私是什么罪 偷窥,法无明文规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只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当然如果要求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点就拘留几天以示惩戒。 相关行政处罚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什么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 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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