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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他人人身的损害,此时就需要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做出相应的赔偿。对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下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看看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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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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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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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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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解读里,人身损害指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以及身体等方面受到侵害,从而产生伤害和残疾以及死亡等方面的精神损害。在受到侵害以后,受害人通过法律要求赔偿者进行经济赔偿。从法律方面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从而也避免产生进一步的误解和矛盾。
侵害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可能导致多方面的财产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交通、住宿、护理费用等,还包括残疾用具费用、必要的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等。另外,侵害自然人生命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死者近亲属会产生相应的精神损害;在侵害自然人健康、身体导致受害人伤害或健康状况显著恶化的,受害人本人可能会出现精神损害,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受害人的近亲属也可能因此出现精神损害。
在出现损害后,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法律关系主体方面,一方面,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当然应包括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请求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因为受害人的伤害或死亡丧失扶养,而有权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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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贵州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怎么样告人<br/>这一问题,解答如下:<br/>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br/>《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br/>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br/>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br/>(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br/>(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br/>(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br/>(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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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辽车辆自身交通事故怎样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br/>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br/>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r/>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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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提钱需要身份证号码,安全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br/>不需要对方身份证,需要对方账号和姓名就可以了。<br/> 去银行给别人卡上打钱:<br/>1.如果是现金转账,需带上钱到要转账的银行的柜台处,向工作人员索要汇款单(也就是转账单);<br/>2.在汇款单上填写收款方的银行账号以及姓名(一定要看好对方的账号,书写正确),再在单子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汇款单知道怎么填,可以具体的问下工作人员;<br/>3.然后把身份证件和钱以及汇款单递交柜员,对方会根据你填写的账号核实一下收款人信息是否无误;<br/>4.如果以上信息无误,柜员就会把钱汇到对方的账号上,之后就会给你一张单据:上面会有转账的相关信息,并提示交易成功!<br/> 另外:也可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转账,相关步骤与上同;如果是跨行账,则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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