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一些省市规定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20-12-06 19:02:10 回复专业解答交通事故中,患者住院费用通常自理,康复后向侵权方索赔。协商或垫付由双方决定,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可在必要时介入。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伙食补贴、交通费用及残疾赔偿金,后者按受害人残疾等级和当地收入水平计算,60岁以上受害人逐年减半赔偿。所有费用需符合实际发生并提供相关证据。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受害者住院费用先由保险公司支付,无保险则由道路救助基金垫付。肇事车辆若参加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需赔偿抢救费用,超出限额部分依法解决。逃逸或无保险情况下,救助基金垫付费用后可向责任人追偿。
专业解答职工工伤入院,医疗费用可由单位或伤员预付。若已购工伤险,费用经社保局审核后报销;未购则全由单位承担。但需注意,工伤治疗有药物目录限制,超出部分通常不被工伤保险基金认可。
专业解答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一般由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协商承担。若超出保险限额或肇事方未保险、逃逸,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付。双方可协商垫付费用,若对方不支付,伤者需自行垫付后凭据追偿。主要责任方应预先垫付费用。
专业解答遭遇工伤事故后,住院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或伤者垫付。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销;未参加的,单位需承担全部费用。但工伤保险有药品目录限制,超出目录的药品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无法报销的部分通常指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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