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有债务,债权人可以在胜诉后申请执行共有财产和住房,男方认为自己权益受侵犯,可以配偶追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2020-12-06 03:29:15 回复专业解答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上,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行使的,然而,这仅限于因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财产的情况。但是,当涉及重大事宜,诸如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时,就必须先获得配偶的同意,然后才能依法行使这种处置权。若没有得到配偶的首肯,那么当事人个人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对共有资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一方想单独出售共有资产,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如果配偶反对,交易往往难以进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出售共有资产,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如果因此给配偶造成了经济损失,擅自售卖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该平等、公平。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随意出售共有财产,这是对另一方经济权益的侵犯。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发现对方擅自处置了共有财产,可以追溯并惩罚变卖者,可能会减少或丧失其财产份额。因此,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协商,遵守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若被强制执行,配偶若提出异议,执行的合法性就会成为争议焦点。在这种情况下,正当执行通常不会受到配偶异议的影响;但如果是不当执行,配偶则可以提出申诉。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未负债方的权益,例如保留合理的财产份额。
专业解答当夫妻共有财产面临拍卖时,法律给予双方平等的竞购权利。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拍卖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都有权利参与竞买。即便在拍卖中,夫妻对共同产权的平等处置权也是适用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侵害另一方的权益,比如蓄意侵犯,可能会影响到另一方的购买权益。因此,在夫妻共有财产面临拍卖时,双方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问题,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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