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享受武汉市职工医保待遇,需持卡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若符合以下情况,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长驻外地手续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确需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在非定点医院(含异地医院)住院的,经医保中心审核后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应当视同出勤,其假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即休产假期间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由单位申领。
2020-12-01 21:16:11 回复专业解答武汉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标准也不一样,比如顺产的话,手术费的报销标准是2500元到2000元不等,在门诊做人工流产手术的,三级医院的报销标准是600元,一级医院的报销标准是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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