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怀孕了,她是派遣员工,用人单位因为最近孕吐,现在合作公司想让她回到派遣公司?
“三期”女职工不适用被退回派遣单位的规定。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2020-11-21 01:39:5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