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一直在工厂工作,应按城市人口标准。农村人口江苏有统一标准。
可以拿着准生证到当地的医院开出生证明,也就是孩子出生的医院,是可以开证明的。单亲家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和出示的材料:
1、婴儿父母其中一方书面申请书。
2、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 具的证明。
3、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婴儿已办入户,需另增加婴儿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婴儿父、母亲其中一方身份证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户口薄及接生单位住院病历中的姓名、号码一致)。
4、未婚生育者提供计生部门未婚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5、婴儿父母离异者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
6、产房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7、父亲一方申请有疑时提供“亲自鉴定证明”。扩展资料
一、出生证明办理须知:
1、办理住院登记时,请孕妇及其丈夫一定要提供准确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否则会导致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必须由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30天后办理需填写延迟办理说明材料签字按手印(办理时填写)。
3、新生儿姓氏应当选用父姓或母姓,办证前家长必须为新生儿起好姓名,?姓名用字应使用国家规范用字(不能使用繁体字),《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后,将不予更改。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提供的证件:
1)父母双方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2)新生儿出生情况表(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士填写)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户主首页及个人单页必须齐全)。4)有准生证者需带准生证。
5、《出生医学证明》需终身保存,户籍、上学、参加大型表演、参军、出国、财产继承等均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6、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周
六、日及节假日不予以办理)夏季??上午8:30-11:
30,下午14:4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10-16:30。
二、出生证明的作用:《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由合法的接生单位签发。
没有
低保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低保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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