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诉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二审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被告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3、赔偿款何时可以到手,
首先取决于对方是否配合以及是否哟哟可供执行的财产;
其次取决于法院的执行力度。
4、法院判决书金额原告不可能寄希望于法院的直接执行,因为这牵扯到法律程序。因此,必须你先申请执行,再与执行法官协商执行时间和方式并按时催促等。
答:
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认可备案的签订和公章。
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法使用寿命年限内承保证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壁、厨房和卫生间地表、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壁、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表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等;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置的时限。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托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量,保修时限不应低于上述限定的时限,购房者能够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商量延长保修时限。但是,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限定的,保修时限按照国家限定执行。
3、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里应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准则等作出说明,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4、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原件,此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检站(质监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的。
5、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房地产开发建设事项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原件以上五项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业主在收房时能够理直气壮地要求开发商出具这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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