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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自建办公楼的设备,设备可否抵扣,建筑工程

谭** 湖南-邵阳 消费权益咨询 2020.11.07 02:51:56 411人阅读

建筑行业,自建办公楼的设备,设备可否抵扣,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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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以后,自建的建筑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建造完工后,如果是自用,不属于视同销售范围。增值税视同销售包括以下八种行为:八种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内部处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内部处置)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外部无偿赠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020-11-07 02:5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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