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三明法律咨询 > 三明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以员工名义向甲方向公司的员工行贿,属于单位违法行为吗

以员工名义向甲方向公司的员工行贿,属于单位违法行为吗

廖** 福建-三明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1.05 13:08:24 370人阅读

以员工名义向甲方向公司的员工行贿,属于单位违法行为

其他人都在看:
三明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三明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如果行贿是公司领导提出的,是公司内部通行的营销方式,对行贿行为公司领导都是知情并许可的,应当构成单位行贿罪,罪名成立的话对公司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判处刑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0-11-05 13:10:2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