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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妈的父亲昨天在工厂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

张** 甘肃-庆阳 工伤认定咨询 2020.10.08 14:55:19 484人阅读

舅妈的父亲本来就快到退休的年龄了还在公司的工厂当管理员,昨天因为不小心在工厂走路给摔倒了,把腰部给摔了,现在都还在医院治疗,在在工厂走路摔倒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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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工伤的。没有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事故都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10-08 15:0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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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职工上班路上摔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10-08 14:5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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