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渭南法律咨询 > 渭南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租赁合同应当包含哪些条款

租赁合同应当包含哪些条款

张** 陕西-渭南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08 09:34:41 475人阅读

租赁合同应当包含哪些条款

其他人都在看:
渭南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渭南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包括的六项条款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
6、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2020-10-08 09:36:41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对于租赁的分类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以上,含75%);(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二、什么是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供这个服务)。三、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的租金是使用资金的对价,租金由取得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出租人赚取的利差构成。假如使用等额本金法计算租金,由于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租金是逐年递减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是使用物件的对价,与出租人取得设备的资金成本无直接关系。但是,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应足以计提设备折旧和支付营业税,还必须足以支付出租人购置该设备资金的利息,以及取得合理的利润。在经营租赁中,物件由出租人购买供承租人使用,也可以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指定购买来供承租人使用,租赁金额和租赁期限不能饱和。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收款额限制不得大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的90(注意!)。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经营租赁的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三种选择(退还、续租、留购),出租人要承担设备的余值风险。经营租赁的留购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以上,含75%);(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二、什么是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供这个服务)。三、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的租金是使用资金的对价,租金由取得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出租人赚取的利差构成。假如使用等额本金法计算租金,由于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租金是逐年递减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是使用物件的对价,与出租人取得设备的资金成本无直接关系。但是,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应足以计提设备折旧和支付营业税,还必须足以支付出租人购置该设备资金的利息,以及取得合理的利润。在经营租赁中,物件由出租人购买供承租人使用,也可以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指定购买来供承租人使用,租赁金额和租赁期限不能饱和。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收款额限制不得大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的90(注意!)。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经营租赁的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三种选择(退还、续租、留购),出租人要承担设备的余值风险。经营租赁的留购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

    专业解答本租赁合同详尽包含: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房产详细描述,包括位置、面积、设施;租赁目的和期限;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房屋使用规定与维护责任;转租权说明;变更或提前终止的流程;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可增补事项。旨在保障双方权益,清晰明了。

    2024.09.07 1302阅读
  •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专业解答房屋租赁合同要点:租赁双方信息、房屋位置及描述、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维护责任、押金数额及退还条件、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双方应遵守条款,确保权益。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2024.08.10 1441阅读
  • 租赁合同期限计算包含当日吗

    专业解答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起始日次日零时至当年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租约期满后,双方有权选择续签,租赁期上限由双方自行确定。每份合同期满日期应在次年相应月份的工作日截止。

    2024.07.20 1751阅读
  • 租赁合同期限计算包含当日吗

    专业解答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起始日次日零时至当年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租约期满后,双方有权选择续签,租赁期上限由双方自行确定。每份合同期满日期应在次年相应月份的工作日截止。

    2024.06.22 2020阅读
  • 租赁合同期限计算包含当日吗

    专业解答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起始日次日零时至当年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租约期满后,双方有权选择续签,租赁期上限由双方自行确定。每份合同期满日期应在次年相应月份的工作日截止。

    2024.05.13 1846阅读
  • 租赁合同中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2025.07.27 1193阅读
  •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什么条款

    2025.05.22 936阅读
  • 租赁合同中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律师解析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025.02.06 837阅读
  • 租用土地地役权的合同内容应当包含什么

    律师解析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地役权合同的相关规定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024.10.03 962阅读
  •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

    2024.06.26 135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