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订购协议违约责任中写有2018年9月30为最后交房期限 他们在2023年10月才发交房通知 我现在才想解除合同拿回已付的定金 订购金等房屋款项 这可行吗
你现在主张解除订购协议、拿回定金与购房款,核心障碍是解除权除斥期间已过、诉讼时效存在风险,但可通过举证 “开发商隐瞒 / 欺诈、2023 年 10 月才通知交房导致你刚知晓解除事由” 等特殊情形,尝试协商或诉讼突破
2026-01-16 09:23:11 回复
可行,但有风险。开发商远超约定交房期限,构成严重违约。不过你现在才提解除合同,可能因时间过长影响诉求。你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退款;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订购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订购金等款项。
2026-01-16 09:13:0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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