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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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要特别注意当事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和接受信件的具体地址。
第二点,房屋的具体信息,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等。
第三点,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应做明确的约定,付款最好采取资金监管的方式,这样能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安全。
第四点,明确约定交房期限,一般应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后办理相应的交房手续。
第五点,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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