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南平法律咨询 > 南平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军队单位合同制员工是否应当由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未缴纳应当去找哪个相关职能部门

军队单位合同制员工是否应当由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未缴纳应当去找哪个相关职能部门

肖** 福建-南平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07 20:26:41 444人阅读

军队单位合同制员工是否应当由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未缴纳应当去找哪个相关职能部门

其他人都在看:
南平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南平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军队单位合同制员工应当由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未缴纳应当去找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10-07 20:28: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