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让我签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书,书上注明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与单位无经济纠葛。给了补偿金,但补偿金低于法律标准,并有一年每个星期六都上班,但合同约定是双休,还有几个月实领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要回这些钱吗?想问一下,补偿金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算不算违法?Lawyer_胡,我们这边仲裁怎么和你说的不一样,合同到期是不用付经济补偿金的,而没有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才要给经济补偿金。怎么和你的说法完全相反
专业解答如果离职证明文件找不到了,你可以去找原来的公司重新开一份。一般来说,公司都会把离职手续这些东西好好保存着,所以可能会有记录。你可以主动联系原来公司的人力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跟他们说清楚你的情况,让他们帮你想想办法。虽然不同公司补发证明的程序和条件可能不太一样,但只要你说的情况是真的,大部分公司都会积极配合你的。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不是必须签的。一般来说,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签这个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以后有纠纷。但是,如果是雇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签署,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只要符合获取补偿金的具体要求,那么便可得到相应的赔偿金。在词条中提及到愿意接受离职的情况,这并不冲突于经济赔偿计划。然而,最终能否获得赔偿还需要依据相关的离职原因进行判断。例如,如果员工因自身失误而面临被解雇的状况,那么他们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但若企业决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则有权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能否进行签字在尚未存在任何疑问或误差的情况下,您有权登录并进行签署;同样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亦需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协商且彼此达成共识之情形下,方能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除此之外,当劳资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时,仍须与用人单位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以确定最终的解除或终止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迁移等事宜。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的规范拟定该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协议书涵盖了四个主要部分:首先是甲方(即雇主或公司)以及乙方(雇员或员工)的详细个人资料展示;其次,补偿协议的具体条款,即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接着,明确了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最后,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名并附上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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