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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2岁时我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分开了,我为独立的户主独立生活,26岁

孙* 湖南-株洲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03 18:56:26 409人阅读

我22岁时我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分开了,我为独立的户主独立生活,26岁时母亲过世,同年我父亲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与继母登记结婚,父亲与继母的收入他们自由支配,我结婚,买房,装修从未给过我一分钱,请问我可以拒绝继母入住新房及赡养继母吗?我的父亲第一任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我母亲为第二任妻子生育了4个子女,我母亲过世半年后父亲与继母登记结婚了,我对继母有赡养义务吗?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如果要赡养父亲,是由我一个人赡养还是由父亲的8个亲生子女共同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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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你最多有辅助赡养义务。虽然他是你父亲的合法配偶,TA自己子女才有赡养义务,如果父亲去世,有经济能力的子女需要对继母尽辅助赡养义务、对你父亲与继母所生的孩子有辅助抚养义务。如果大家都已经成年,那么父亲是由8个亲生子女共同赡养,继母是由你同父异母的4个子女抚养。没有人有当继父母的经验。继兄弟姐妹尽量互相帮助,毕竟一起成长,虽然不是一母同胞,也是亲生兄弟姐妹。俗话说:大让小,不咬;小让大,不打架。为了一份亲情,凡事可以商量,虽然没有直接义务,如果你的4个兄弟姐妹未成年,你继母也没有能力,做为父亲的子女,还是有义务辅助抚养兄弟姐妹的。

2020-10-03 18:5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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