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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哪个呢

付*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29 20:14:45 324人阅读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哪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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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哪个呢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谁呢
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用人单位或者老板,但是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两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也可能出现其他的问题导致不知道可以告谁。所以,要分以下这几种情况来选择被告人。
1、在用人单位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应将分支机构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但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将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
2、劳动者属劳务派遣工的,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3、劳动者在实行个人承包的单位工作,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应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当事人。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与个人承包者发生争议的,应直接向人民。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歇业等,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将该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应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应以分立后的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
知识链接:
1、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下列情形依法另行计算: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020-09-29 20:15:4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谁呢 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用人单位或者老板,但是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两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也可能出现其他的问题导致不知道可以告谁。所以,要分以下这几种情况来选择被告人。 1、在用人单位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应将分支机构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但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将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 2、劳动者属劳务派遣工的,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3、劳动者在实行个人承包的单位工作,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应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当事人。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与个人承包者发生争议的,应直接向人民。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歇业等,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将该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应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应以分立后的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 知识链接: 1、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下列情形依法另行计算: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但某些劳动争议必须是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讼。不过,也有一些劳动争议是可以直接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 二、劳动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1、一审程序分4个阶段进行 (1)和受理。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3、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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