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谁呢
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告用人单位或者老板,但是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两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也可能出现其他的问题导致不知道可以告谁。所以,要分以下这几种情况来选择被告人。
1、在用人单位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应将分支机构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但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将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
2、劳动者属劳务派遣工的,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3、劳动者在实行个人承包的单位工作,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应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当事人。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与个人承包者发生争议的,应直接向人民。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歇业等,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将该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应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应以分立后的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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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下列情形依法另行计算: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可否直接越过仲裁阶段提起诉讼1、严格来说,我们不能够在未经劳动纠纷处理机构仲裁之前,直接将其诉诸于法院进行裁决。必须要先由劳动争端解决机构对该问题进行仲裁,之后当事人方可依据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2、在劳动争议案件发生以后,涉事各方有权向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如若未果,其中任何一方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权利便自然产生。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要是发生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去法院告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要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个程序,来解决纠纷,这是个前置要求。除非有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有意见,或者仲裁委拖着不处理,劳动者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如因劳动合同履行、实际雇佣关系或退役后养老金、医疗、工伤等社保费用问题与未参与社保统筹的原单位产生纠纷,我院仲裁判决不服,可直接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不可以,首先,应先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其次,必须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60天内向该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最后,如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方可转向法院发起诉讼,这是无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专业解答不可以,首先,应先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其次,必须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60天内向该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最后,如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方可转向法院发起诉讼,这是无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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