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刑事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协议管辖适用的范围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协议管辖的条件
一、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三、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用口头形式约定管辖的,其约定无效
四、协议管辖只限于因一般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
五、约定必须是特定的、唯一的、具体的。
《民诉意见》第24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人民中的两个以上人民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第127条第2款又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制度,即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