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上有一名工人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钱已经赔完了,但是案子一直在法院没有结下来,总监要负什么责任?怎样才能免于被判刑?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因工死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
专业解答员工在正常下班后,下楼受伤不属于工伤。工伤通常包括:因工作需要前往外地上班或执行公务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工作职责受伤、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区域或岗位上受伤,以及其他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况。因此,下班后的个人行为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
专业解答员工在正常下班后,下楼受伤不属于工伤。工伤通常包括:因工作需要前往外地上班或执行公务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工作职责受伤、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区域或岗位上受伤,以及其他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况。因此,下班后的个人行为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
专业解答劳动者上班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用单位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的等级,再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款,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单位没给员工申请工伤的,员工可以自己去申请。
专业解答在我国下班期间回家上楼梯摔伤的,劳动者不算工伤,只有相关的交通事故非自身原因的可以认定工伤。相关的劳动者在发生伤害时,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如符合工伤条件的,应积极的进行工伤鉴定,赔偿自身的实际损失。
专业解答上班路上从楼梯摔下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路上,因为遭遇交通事故并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而从楼梯上摔下属于普通人身意外。认定工伤有主要几个标准,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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