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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时间为准还是取得买地的收据的时间为准

王* 广东-清远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9.27 00:00:20 424人阅读

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时间为准还是取得买地的收据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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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自治区。尚未组织测量、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1988年10月24日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文件发布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

2020-09-27 00:01:2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都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答: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不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若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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