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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的三改一拆什么时候停止的?

152****0141 贵州-贵阳 其他咨询 2020.09.26 22:34:41 339人阅读

请问浙江省的三改一拆什么时候停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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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一拆”是浙江地方在2013到2015年三年期间对城市旧住宅、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以及对违章建筑的拆除。一般情况下只是对老城区的改造,不涉及农村地区。我国农村地区的建筑不适用《建筑法》的规范,按照各地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在浙江省农村的宅基地建设房屋,只要符合规定的面积和层高,建围墙等都是合法行为,如果没有改变土地性质、国家征用、拆迁安置等事情,不会被“三改一拆”。

2020-09-26 22:48:4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浙江省并未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定办法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浙高法民一〔2021〕9号)第十二条规定确定。r  浙江省高级人民、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r  浙高法民一〔2021〕9号r  十二、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如何确定r  答: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故停工留薪期一般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日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终结止的期间确定,且不超过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之日;通过以上方法无法判断但又确需病休的,可以综合考虑工伤职工的受伤部位、治疗情况等,参照门诊病历的相关就医记录予以确定。必要时可通过鉴定、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确定相应期间。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答案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医疗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浙江省并未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定办法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浙高法民一〔2021〕9号)第十二条规定确定。r  浙江省高级人民、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r  浙高法民一〔2021〕9号r  十二、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如何确定r  答: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故停工留薪期一般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以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日至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终结止的期间确定,且不超过伤残等级鉴定作出之日;通过以上方法无法判断但又确需病休的,可以综合考虑工伤职工的受伤部位、治疗情况等,参照门诊病历的相关就医记录予以确定。必要时可通过鉴定、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确定相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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