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法院可否把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列为失信人员问题解答如下, 因拒不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到人民,判决支付物业费,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并具有如下情形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