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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3月18日生的小宝宝,顺产,我当时交武汉社保的基数是6000元每个月,请问我的生育津贴是多少?
您好,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根据武人社函【2016】15号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即若符合难产要求,则产假在12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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