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您可以选择不加班,并且单位每天加班4小时,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单位加班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证明、视频、录音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