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食堂餐费不受劳动法保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工作餐,是员工福利;员工在餐厅购买的餐券,是民事债权,不是劳动法规调整的范畴,不受劳动法保护。一般而言,公司破产,员工不会出勤,自不出勤之日起,公司没有义务再提供工作餐;如果是购买的餐券,应当在破产财产中按普通债权清偿。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