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在上一年度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合同权利请问算不算违约?

在上一年度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合同权利请问算不算违约?

王* 广西-北海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16 11:57:02 432人阅读

在上一年度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合同权利请问算不算违约?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北海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2020-09-16 11:58:0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