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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包工头干活后,不给工钱,属于什么罪
1、您是在工地干活,一般您与让您干活的老板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2、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老板拖欠您劳动报酬不给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约行为;3、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4、如果老板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拖欠您工资的,您可以直接去找老板上面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要求支付工资,或者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可以要求老板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您的工资;6、如果老板具备承包资质,可以直接该老板要求支付工钱,若老板不具备承包资质,您可以将老板和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拿到生效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发生劳务伤害事故,包工头与建筑开发商常需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作为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伤负有赔偿责任。若建筑公司分包工程给无资质的承包商,也需对事故负连带赔偿责任。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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