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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户主是农民,丈夫是工人,丈夫过世了,原

ask****365 广西-南宁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13 13:19:30 372人阅读

原户主是农民,丈夫是工人,丈夫过世了,原户主因投告子女到户口从农村转户到城里随儿落户,请问原户主户口已转出还可以继续享受村里的土地和公益林的经营权和支配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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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实际情况:意外事故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来实施遗产继承因配偶未亡,共有财产未处理,所以先按照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其中婚后财产毫无疑问是夫妻对分,把其中一半列为遗产(比如两辆车中的一辆)婚前财产依照实际情况,分配,比如婚前的房子,完全是男方买的直接列入遗产,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列入共有财产处理完,把待分割遗产确定完后妻子、父母、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理应平均分,没人四分之一,要是小孩未成年,小孩的分配额适当增加,大人中有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也要特别照顾一般来说,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在放弃一定财产继承的权利后(比如把例如遗产中的那两车的继承权都交给父母并给于一定的钱),房子的归属权和使用权是妻子和孩子的。毛算的话,妻子和小孩应该享有所有财产的20%左右

2020-09-13 13:2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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