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要求每一个公民必须要赡养老人,没有法定赡养人的老人也会由政府出面予以赡养。那么,女儿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呢?在我们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禁止性别歧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所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分男孩女孩的,等子女长大以后,也同样不分儿子女儿,都对父母要具有赡养义务,这个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免除。
2020-09-11 17:37:58 回复专业解答在父母离世后,子女完全有权决定将其房屋捐赠给父亲的侄子。为完成这一手续,需召集所有子女及父亲的侄子,确保全员参与。随后,签署一份赠与协议,其中甲方为子女,乙方为父亲的侄子。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甲方自愿放弃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权,并将其无偿赠予乙方。为确保协议的有效性,所有参与者需亲自签名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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