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生育保险可以给老婆用吗?我没工作,而且现在刚怀孕一个月,老公交了五六年的社保,里面有生育保险,我可以用吗?能报销多少?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参保配偶未就业的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填写《合肥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由用人单位按每季度末的最后10天正常工作日(12月20日~12月31日)内集中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补贴标准为最高限额1000元下据实报销。(已在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助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回执,低于1000元的按发票予以补差,超过1000元的不予报销。如果您参加了合肥城镇居民医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2020-09-09 05:41:14 回复专业解答在我国老师有生育保险,教师生育险有学校统一报销。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律师解析 如果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且符合当地规定的以男方名义报销生育费用的规定(一般是女方无业、且无处报销生育保险的证明),那么是可以以男方名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是只是正常报销额的50%且没有生育津贴。
律师解析 因为如果女方有工作单位,就不能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所以男性职工一般是在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去申请报销的。而男性生育保险要报销,首先需要将身份证、结婚证、配偶的失业证明等资料交给单位,然后单位就会到社保局去进行申报,社保局审核通过,就会发医疗证。而在生产完毕后,将身份证、准生证、医疗证、孩子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医疗清单等报销资料交给单位,单位就会将这些报销资料提交给社保险局进行结算,就可以报销生育的相关医疗费用了。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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