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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死后我爸爸的房子我妈妈有权卖掉吗

林* 福建-南平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03 18:52:15 4410人阅读

我爸爸死后我爸爸的房子我妈妈有权卖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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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我爸爸死后我爸爸的房子我妈妈有权卖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然可以了。首先,即使之前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已经去世,那配偶是
第一继承人,所以房子是你老爸的没问题。况且,房产证上只有你老爸的名字,按新物权法,当然是你老爸的。总之,房子是你老爸所有没有问题。
第二,既然是老爸的个人财产,那你老爸把房子给你属于赠予行为,假定你老爸在法律上也是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正常人)标准,那完全是你老爸的自由嘛。
具体做法嘛,有两个,第一个,直接赠予给你,出个书面说明,有签字或盖章,应该就可以了。
第二个,订遗嘱了,指定你为遗产继承人就。这些行为属于公民之间的民事行为,私下订立就,如果为了说得清楚的话,可以找
第三方公证。
建议哈,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觉得你说的事情没那么简单,最好还是知会你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好,除非你说以后你老爸就你负责赡养,不然的话你们家以后会有没完没了的矛盾的。因为老人财产的分配和养老问题,一家人搞得不像一家人,这种事情见得太多了。
如果你兄弟姐妹都还算通情达理的话,当然不会有我所说的问题。
仅从法律上说,房产给谁完全是你老爸的自由,而养老,所有子女都有责任,并不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不养老。从情义上说,可能会让其他子女有意见。

2020-09-03 18:5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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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夫妻协议分割住房产权。父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主张,父母可以要求小夫妻分割完毕住房产权之后,一起协议偿还父母出资款。  如果住房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住房产权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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