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吐鲁番法律咨询 > 吐鲁番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合同中约定我方按客户的备货订单备货,那对方要是不要了的话算是违约么?

合同中约定我方按客户的备货订单备货,那对方要是不要了的话算是违约么?

钟** 新疆-吐鲁番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8.28 20:28:16 3537人阅读

合同中约定我方按客户的备货订单备货,那对方要是不要了的话算是违约么?

其他人都在看:
吐鲁番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吐鲁番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这样算违约的。
解析:
客户签订合同后却不要货了,这样算违约的。
如果对方构成违约,你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你方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签了合同后,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执行的,守约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023-06-28 17:50:5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这样算违约的。
解析:
客户签订合同后却不要货了,这样算违约的。
如果对方构成违约,你方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你方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签了合同后,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执行的,守约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023-06-28 17:50:53 回复
咨询我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0-08-28 20:30:1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