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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商业保险合同产生效力的前提是保险公司收到保费且同意承保,没有如期交纳保费合同的是无法生效,例外情况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后续缴费在应缴日起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保单效力不丧失,60日后至两年内仍没交费,保单效力“中止”,成为失效保单,期间可以申请复效,应缴日两年后仍没缴费,保单效力“终止”,成为永久失效保单,不能复效只能退保解约。财产保险合同多为一年期,到期后合同“终止”保单效力结束,若要续保,则需要重新投保-核保-缴费,因此财产保险合同”终止“后,不能恢复合同效力,恢复效力仅针对”中止“的非永久失效保单。
2020-08-26 10:3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