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男性强奸男性构成犯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在2015年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
(九)中,对猥亵罪的保护对象进行了扩大修改,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和儿童,从此以后,猥亵成年男性也构成了犯罪。但是对罪的保护对象却还是没有修改,成年男性仍被排除在受害者的行列之外。无法被切实有效的保护,让我国广大男性同胞们十分惶恐和郁闷。
为什么会感到惶恐和郁闷呢?那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性侵成年男性的案件确实时有发生,并呈现增长态势:随便举个例子,2015年9月19日重庆合川区一男子深夜被另一男子性侵,警方抓到嫌犯后,碍于男性同性性侵目前属于法律空白,加之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警方只有将嫌犯教育一番后便草草放人;这还只是男性对男性的“”,女性男性的案件同样大量存在,比如曾在微博上火遍全国的成都九眼桥女子“”过路男子的案件。
而从世界范围内的立法进程来看,将男性纳入受害者范围已经被逐渐认可:韩国在2013年将男性列为的保护对象,是在2012年将男性作为罪的受害者,日本也在2017年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将“罪”罪名改为了“强制等犯罪”,将男性纳入到保护范围中来。而德国作为刑法理论的先进国家,1998年便已将男性列为了罪的受害者了。
咱们中国的刑法,要不要考虑赶紧跟一下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刑法》中,罪的对象专指女性,也就是说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犯罪,是罪。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成年女子的男性是未成年男性的话,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儿童罪。
2、成年女子的男性是成年男性的话,且可能造成他人对此男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的话,可能会构成侮辱罪。如果这种行为成为其它犯罪的手段,比如敲诈勒索等犯罪,也符合其他犯罪要件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其它犯罪。
3、未成年女子不构成犯罪。
4、成年女子可以做为犯的帮助犯而被。
对于女的强奸男的构成强奸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对于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
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并且完成“行为”,并不构成罪,可能会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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