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组织境外赌博罪怎么量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组织聚众赌博罪,只有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并非任何行为都成立赌博罪,赌博罪仅限于两种,一是聚众也就是纠集多人从事赌博,二是以赌博为业,即将赌博作为职业或者。赌博的营利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赌博活动中取胜而盈利,一种是通过抽头或者收取手续费等费用而盈利。如果只是单纯的一时娱乐而参加赌博,即使有少量的财务输赢也不应以赌博罪来论处。赌博筹码还必须是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如果双方以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以外的东西作为筹码,则不构成赌博罪。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处罚金。
对于中国公民在境内外赌博的法律问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国公民在境内外赌博的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你知道对方是用于境外赌博的话,那么你这个行为也属于是违法行为,原则上来说,银行卡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或者说你办理之后也不能够交给别人来借用。否则的话,你这就能违法的嫌疑。如果之后你没有从他们那边拿到其他的钱,比如说分成,或者说是给你利润什么之类的,那么,原则上来说,你这个也不构成赌博罪共同犯罪或者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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