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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装修公司进行房屋装修,但签了合同并施工一段时间后发现合同内容与宣传资料一部分不符合,该怎么得到当时宣传协商时有的优惠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可以作如下分析:如果该宣传、协商对你订立合同非常重要,是进行订立合同主要因素之一,则视为合同的部分,你是有权要求对方履行该合同义务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在呃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2、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承诺的义务的。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对方在宣传协商时给与你的承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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