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女友在青岛打拼了七年了,现在我们准备结婚了,所以想要在青岛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听说最近青岛的房屋买卖出了新的规定,我想了要了解清楚再去买房,请问青岛房屋买卖新规都有哪些?
1月1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发布,对于青岛商品住房全装修从设计、建设、监管、销售到交付等全过程监管流程进行规范。
装修材料如果变更不能低于原约定产品的品质和档次
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在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中必须明确实施装修的楼号、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等相关信息。
在销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售的全装修交付新建商品住宅中所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包含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如发生变更,不能低于原约定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对变更情况进行公告。
合同中必须明确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
认真看合同附件!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应当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房屋装饰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重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约定。样板房制作有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交付标准在实体房源或销售区域设置实体交付样板房。同一项目中,户型、装修档次和装修风格相同的房源,其套数排序在前3位或占比达20%及以上的,在该房源预售前,应制作不少于1套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交付标准和施工质量,与实际交付保持一致。交付样板房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建造完毕,保留时间自全部交付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采取公证的方式将样板房的详细情况予以保留。
预售合同签订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为购房者提供参观交付样板房和介绍装修品质、装修材料及使用功能等内容的服务,逐一与购房者书面确认交付商品房的装修内容,同时书面约定交付时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并作为合同附件。对未制作交付样板的非标准户型,应向购房者书面确认与标准样板房的差异之处。
准业主可进入工地观摩
《通知》还提到,预售的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应引入准业主观摩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设立工地开放日等形式,邀请购房者现场观摩。采取工地开放日形式的,工地开放日不得少于2次,工地开放日邀请购房者代表不少于已预售户数的5%。
青岛出台楼市新规房屋撤押后方可网签过户
近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到,对房屋上存在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先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买卖双方方可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这就意味着,对于卖方来说,以前可以先网签,贷款通过再撤押后过户,新规施行后,卖方需要先撤押再网签后过户。
但在当前的二手房市场里,大部分卖方的房子都有银行贷款,且大部分都是因为需要用钱才卖房,很难在房子过户前就能把银行贷款还清,可以说,新规对二手房的交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新政策健康实施的前提是买卖双方高度的信任和优良的信用评级,对于市场来说,此项新政不仅可能会增加买卖双方的交易时间,增加买卖双方的还贷成本,还可能会增加风险,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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