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议您积极配合公安调查,如需法律服务可来电详询。
解答如下, 如果只是为了协助调查,没有犯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就不会有任何不好的记录,没影响。分析如下:
1、派出所只要求做记录,没有给《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那就不会受到惩罚,没有惩罚,将来就不会有任何影响。
2、如果是一般行政案件,记录影响不大。
3、如果是证人记录,对本人影响很小。
4、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记录,将直接影响刑事判决结果。扩展资料:
一、标题。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六、自古以来,我国是以【笔录签字画押证据】为主要证据。通过网络可以了解,笔录过程中可能发生很多的个人行为。例如:串改笔录、修改笔录、诱导笔录、先审讯后做笔录、不按口供记录等等。
七、新型的笔录五同步是以【笔录五同步录音录像】为基础录像证据,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辅助联合视频举证,采用先进的【笔录五同步综合录像】比对、验证【笔录签字画押证据】获取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可视还原笔录现场的真实性、公开性、可靠性等(包括笔录打字、编辑、排版等全过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询问笔录作为记载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具有法律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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