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姑妈早年嫁到大连去了,在那边安家,平时亲戚关系还不错,因为表姑妈早年丧夫,后面孩子也生病走了,家里就她一个人,所以我们会经常去看她,前段时间表姑妈生病了。查出癌症末期,她不打算治疗了。家里早年间打拼下来的房子也打算赠与给我们家,请问大连房屋赠与的过户费用是多少呢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二)附加税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07-30 11:36:4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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