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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业绩,部门经理能扣罚工资与奖金吗

ask****494 浙江-杭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7.21 08:51:19 1412人阅读

未完成业绩,部门经理能扣罚工资与奖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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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385条

员工造成损失赔偿标准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一)对于在职期间所导致的损失,应考虑劳动关系的特殊性。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此不符合公平原则。
2、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
3、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偿以下费用: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三)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亦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07-21 08:53:32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7447条

该部分是否属于公司的规章制度?

2020-07-21 09:05:09 回复

发放精神文明奖限定如下计量:
一、全部发放的人员和准则:在编在任的教工人,包括体外循环和特岗老师。全年工作认真,完成任务,服从安排,遵守校记,成绩平稳,出勤正常。
二、扣除发放的限定: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作相应的扣除。首先,算出全年的总额除以工作天数得出的平均值。
1、翘班的:按翘班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到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
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百分之60。
4、隶属工伤的,不扣除。
5、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体检,如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如果无、中断、限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根据情节的轻重,扣除肯定百分数的额度。
6、出现影响学校声誉和有关利益的意外,视情节的轻重,扣除该教工全年文明奖的百分之20至百分之60,直至全部扣除。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配合学校解决问题的,不讲组织纪律的,扣除其全年奖的百分之50。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满一年的,按照规定应该发放年终奖的应该发放年终奖。如果延迟发放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
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润目标为基准)达成情况,来确定奖金总额基数,再按部门贡献率和个人贡献率来逐层划分的。奖金是按整体经营业绩比例提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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